中午外出办事,遇到两件事:
两个民工捧着包子在KFC里吃,被赶了出去,形成对比的是一个捧着笔记本电脑的女孩,占了一张四人的桌子,什么也没点,就没人来让她走。
一个民工模样的人,我等在他身后买包子,他挑挑拣拣,非得让售货员翻出最下面看起来比较丰满的包子,售货员有点不耐烦,他就自己动手把上面的包子一个个往旁边翻,我一看,这包子是不能买了。
想说明两个问题:
第一,对农民工的歧视是普遍存在的,即使拿“民工”这个词来说,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否从农村来的,是不是在城里打工,但凭衣着举止和言谈就下结论说他们是“民工”(尽管99%肯定),这本身就表明了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存在对“民工“的态度有失偏颇。“民工”只是一个客观的称谓,主要指那些从农村来到城里打工的人群,应该和工人,农民,军人,职员等称谓相同,都是为了谋生活,对民工和“民工”这个词不应该有任何带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在其中。对待民工理应和对待非民工者一视同仁。
第二,既然大家都应该是平等的,那么民工在城市里也应该遵守大家都公认的习惯和规则,或至少是那些普通人在任何地方都需要遵守的规则,比如对上面第二个例子,我不认为在农村会有用手翻包子的习惯。对民工有偏见固然有错,但民工欺负人也是不对的。
所以我们希望社会和谐,民主平等,并不是单方面的,无论是所谓民工,还是所谓城里人,要想得到他人的尊重,首先要学会尊重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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